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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青铜峡市老工业基地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建议》(人大93号)
发表时间:2017-08-22   来源:综合处     

〔B〕                                                      宁发改综合函〔2017〕922号

〔公开〕


王玉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青铜峡市老工业基地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青铜峡市作为宁夏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产业结构具有特殊性,我委将继续积极争取将青铜峡市列入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

   2013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我区石嘴山市和银川市西夏区被列入规划范围内。该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主要实施内容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自治区发改委先后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2016年7月,银川市西夏区搬迁改造方案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同年9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搬迁改造方案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国家发改委,石嘴山市惠农区搬迁改造方案正在评估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青铜峡市在2013年间没有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先行在全国95个资源性地级老工业城市开展试点,试点名额有限,我区经积极努力,仅有申报条件较完备的石嘴山市和西夏区列入试点城市。二是列入规划的试点城市,依照规划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青铜峡市主要工业企业离市区较远,生产经营与城市发展矛盾不十分突出,企业进行异地搬迁改造升级的迫切性不强。

随着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的深入,我委就青铜峡市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可行性与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多次进行探讨,希望国家将更多老工业城市纳入规划,给予支持。东北振兴司相关同志初步认可了我们的理由和意见,考虑在下一步规划修编中充分反应我们的意见,扩大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调整改造范围。

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已于2016年2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规划中提出,要实施石嘴山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调整改造范围,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

三、近年来,自治区一直关注并支持青铜峡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对青铜峡市的转移支付力度。2015年、2016年分别下达青铜峡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6.75亿元、18亿元,2016年增加1.25亿元,增长7.5%。转移支付资金比例逐年增长,增加了青铜峡市的综合财力和可支配财力。此外,201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青铜峡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5000万元,安排地方政府置换债券5.8亿元;2016年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4亿元,增长180%;安排政府置换债券10.8亿元,增长86.2%。上级补助资金的逐年增长及地方政府债券的及时到位,为青铜峡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缓解了青铜峡市财政支出压力,今后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加大对青铜峡市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地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青铜峡市在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过程中,可借鉴和学习石嘴山市,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各方面政策,积极争取各方面发展资金。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关注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政策动向,积极谋划,深度挖掘自身项目资源,提高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质量,与自治区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密切配合的有利局面。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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