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1年2月4日至2月10日对《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意见,共收到15条意见。其中,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收到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15条。经认真研究讨论,对于15条修改意见,采纳了15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0条。
责任处室:体制改革处 电话:0951-603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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