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吴忠至中卫铁路的建设,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沿黄经济区的吴忠和中卫两市。项目北起吴忠市,向南沿京藏高速经关马湖、滚泉和鸣沙等镇至中卫市中宁县,经太中银增建二线向北跨黄河,向西经镇罗堡至中卫市。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正线133.32km,速度目标值:25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来访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姓名、职业和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次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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