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服务业〔2020〕223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宁东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释放消费潜力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按照《宁夏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次疫情对服务业企业影响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组织开展征集2020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贷款贴息企业(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贷款贴息重点围绕培育和推动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目标,对在疫情防控中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作出相应贡献并符合有关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加大贴息支持力度。
(一)申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申报企业需为符合申报要求的纳入自治区服务业规上限上统计入库两年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且在银行机构已产生流动资金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基础性能源供应类等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为保障民生供给、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需由所在县(区)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的,其申报主体为各类企业(不限于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现代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和旅游、家政和社区服务、现代商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现代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在建项目,且在银行机构已产生建设项目贷款(不包括企业建设的各类房地产、商业地产和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以上流动资金贷款和建设项目贷款,若企业两项贷款均符合相关条件,可同时申报。
二、贴息方式
本次贴息是对符合申报各项要求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建设项目贷款企业,其在银行贷款利息合计在10万元以上,按照贷款发放时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80%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情况。
(二)申报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管理规定,项目建设所需的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完备有效。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为2019年1月以后开工建设。
(三)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银行实际放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四)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项目),按照引导资金编制指南的要求(附件2),客观实际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申报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及市、县(区)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或申报企业存在已获得各类政府支持项目但尚未验收的情况。
(二)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已获得2020年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贴息政策支持。
(三)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不符合本次支持范围和条件。
(四)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贷款为非银行机构或非区内注册的银行机构发放。
(五)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银行贷款单位与申报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不是同一企业。
(六)申报企业上年度净资产为负值。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企业沟通对接,广泛征集贷款企业(项目)。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贷款贴息企业(项目),向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申报材料。贷款贴息企业(项目)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对企业(项目)备案、规划、土地、环评、建设、银行贷款等所需的支持性文件和企业统计在库、报送统计信息等情况进行严格初审后报地市级发改委。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三)五市发展改革委和宁东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按要求对所辖地区申报的贷款贴息企业(项目)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我委。
五、审核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贷款贴息企业(项目)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向社会公示。
六、申报时间
请五市发展改革委和宁东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贷款贴息企业(项目)正式文件、汇总表(附件3)和资金申请报告文本(一式一份)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登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在首页右侧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申报2020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贷款贴息”相关文件。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0951-5025391 6038151
自治区财政厅 0951-5069427
银川市发展改革委 0951-6888652
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 0952-2218504
吴忠市发展改革委 0953-2039373
固原市发展改革委 0954-2088847
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0955-7068223
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0951-5918374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0951-8688305
邮 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fwy6038118@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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