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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反馈《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0-07-22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宁建函〔2020〕8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委修改意见如下:

一、建议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研究细化国家文件中明确的“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严格监管执法”等3项重点任务。理由:自治区《实施方案》应对标国家文件,结合自治区事权进行研究起草,避免工作任务落实出现漏项。

二、建议将“三、重点任务”“16.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动态记录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纳入自治区公共信用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修改为“……动态记录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并与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理由:根据国家文件相关任务,要实现建筑市场数据服务平台与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实施方案》应与国家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三、建议在“三、重点任务”“18.加强社会监督”中补充“相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相关任务内容。理由: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是深化改革成效,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因此国家文件明确了此项任务,《实施方案》应当按照要求研究细化此项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7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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