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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0-09-25   来源:价格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0年11月上旬在盐池县召开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对制定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一)听证人:3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人员组成,共23人。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5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5名;

(三)听证会设旁听席、记者席。其中: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4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定价机关工作人员担任;

(二)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及市、县消费者协会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

(三)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四)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它相关领域的参加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聘请;

(五)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zggw.nx.gov.cn/),在“通知公告”栏点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通告”,下载“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或“旁听人员报名表”。

(1)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方式报名的,请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A0802室报名,可现场填报名表。

(2)传真报名

采取传真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致电确认是否传真成功。传真电话:0951-6038630。

(3)电子邮箱报名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将报名表格及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nxwjjgc@126.com。

2.新闻媒体

采取电话报名方式,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电话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名申请参会。

联系人:解秋红  

联系电话:0951—6038630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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