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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
借鉴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21   来源:营商环境法规处     

宁发改法规〔202148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了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银川市营商环境12项指标获得全国标杆称号,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总结宣传、复制推广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借鉴改革举措的主要内容

(一)开办企业:加强政银合作,提升业务便利度,优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

(二)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扩大创业补贴范围。

(三)办理建筑许可:推行容缺承诺办理,推进一站式服务。

(四)获得电力:推行“一网通办”,提升业务智能化水平,构建不停电作业体系。

(五)获得用水用气:降低用水报装费用,优化燃气报装服务。

(六)登记财产:推动业务网上办理,推进水电气业务联办,加强政银业务协同。

(七)获得信贷:开展金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创新抵押担保方式。

(八)保护中小投资者: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纠纷调解机制。

(九)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十)执行合同:推行网上立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执行效率。

(十一)市场监管:加强履约监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监管。

(十二)政务服务:推行“一枚印章管数据”,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二、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法治方式保障市场主体发展,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加快营商环境由“以审批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由“稳步优化”向“追求更高”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品牌化”塑造转变,持续提升我区竞争优势。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对各项改革举措逐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对此次复制推广借鉴的改革举措中已部署实施的,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对未谋划开展的,抓紧学习研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复制推广借鉴的改革举措内容不漏项。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培训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定期跟踪了解推进情况,强化舆情监测。

四、加强举措创新和经验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开展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基础上,紧盯各类市场主体“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子、新举措,推出更多有特色的改革举措。要进一步增强竞争意识,加强对创新经验做法的评估总结和宣传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强化跟踪指导,及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7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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