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1〕692号
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互联网+教育”示范工程和基础教育补短板工程2021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3500万元下达你们(项目及投资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实施,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强对项目的审查把关和项目建设的检查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请于今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社会处。
拨款事宜,请与自治区财政厅联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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