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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20   来源:委机关办公室     

宁发改办〔2022〕350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我委任务分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聚焦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抓紧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责任处室:营商环境法规处、运行处、投资处、交通处、社会处、就业消费处、经财信用处、价管成本处、服务业处

2.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

责任处室:投资处、价调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二)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3.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统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相关国家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确定的标准版本和格式要素,抓紧起草落实措施,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印发后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门制度,出台实施细则,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公民企业权益的要限期整改。

责任处室:能源发展处

4.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自治区司法厅负责督促自治区各部门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各自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部门率先完成;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并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

责任处室:营商环境法规处

二、聚焦服务,探索重要政策多元解读

(一)提升解读质量

5.强化质量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

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6.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7.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

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优化咨询服务

8.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

责任处室:体改处、派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三)精准推送政策

9.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各地各部门继续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10.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三、聚焦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

11.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

12.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13.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责任处室:综合处、信息中心

14.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年内全区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支持率达到100%,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50%。常态开展全区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责任处室:综合处、信息中心

(四)调优配强公开队伍

15.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

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信息中心

(五)持续推动政府开放

16.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将9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常态开展政府开放;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设置醒目标识,努力形成规模效应,积极打造宁夏品牌。

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切实抓好宣传推广

17.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发表,全面展示宁夏经验。提升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稿件采用数量,全面宣传宁夏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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