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0   来源:交通发展处     

宁春运〔20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春运工作将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组织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2023年春运工作总体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圆满完成春运任务,意义重大。随着近期一系列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群众出行意愿明显增强,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同时,春运客流波动可能较大,小客车出行量将进一步增加,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

2.统筹加强组织协调。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区直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春运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成员名单附后)。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全力组织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春运疫情防控在本地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多措并举降低春运疫情风险

3.抓好疫情防控组织引导错峰出行。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各地要提前研判群众返乡和出行集中时段,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错峰放假或调休。引导用工量大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工息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置旅客接待上限。

4.优化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将客运服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必要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原则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5.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加强对客运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防疫物资、就医购药等问题。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三、打造契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出行环境

6.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跨地区出行的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等要求。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航班正常通行,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防疫检查点,及时纠正过度管控行为。

7.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供给。公铁航等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主动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公路要加强重要枢纽、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完善客运服务供给,优化班次和运力,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民航要充分利用国内航线资源,通过增加班次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

8.着力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协调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站内换乘和民航中转服务,推进铁路、民航与城市交通安检流程优化。

9.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优化自助设备布局,推广电子客票和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登乘、进出站等顺畅有序。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引导乘客候车、分散就坐。

10.做好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保障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服务。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政策。

11.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严格落实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坚决纠正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强化春运期间客货统筹,做好货运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确保能源、粮食、民生物资、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

12.扎实抓好安全防范。高度重视当前传统安全风险和疫情衍生风险叠加带来的挑战,做好客流、车流快速增长的安全生产准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聚焦疫情影响下公路交通出行特点,加大对非法营运、疲劳驾驶、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督导帮扶,督促经营困难企业保障安全投入,及时排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春运期间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出事件等,制定完善滞留旅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做好滞留旅客疏运工作。

13.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灾害天气监测,及时多渠道发布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防滑防冻防风等措施,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做好应急保通各项准备,及时铲冰除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重要客运枢纽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

14.强化道路疏堵保畅。提前梳理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服务区,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避免春运高峰期开展修复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线路。强化路警联勤联动,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

五、营造和谐温暖的春运氛围

15.加强春运宣传和出行引导。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生动报道一线典型事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便于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引导旅客健康安全文明出行,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高车辆驾驶人员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6.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推广重点群体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出行便利性。

17.关心关爱春运一线职工。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职工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结合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8.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春运机制要在春运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春运“日报告”制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机场公司每天10:00前将上一日春运情况报送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数据报送国家部委及自治区政府。

19.全面做好春运工作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市、各相关单位做好春运工作总结,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