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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强化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
发表时间:2023-08-03   来源:农村经济处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等经验做法,紧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央预算内专项,指导基层超前谋划项目,加快完善前期工作,一批农业农村领域的大项目、好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已争取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4亿元,较上年增加1.18亿元,同比增长28.4%。同时,安排1.1亿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荒漠化防治等项目建设。为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中央资金29833万元支持11个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4万亩,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4740万元,支持奶牛DHI测定中心建设项目等5个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2个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安排中央资金2310万元支持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等3个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增强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防治能力;安排中央资金3900万元全面推进西吉县和海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支持盐池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草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化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六特”产业、优质粮食、新型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和自治区资金850万元,支持中宁枸杞、利通区滨河2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青铜峡市酿酒葡萄等10个获准创建的产业融合示范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自治区资金3400万元,支持贺兰县金山村等17个村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精深加工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推进产业升级、提质增效。

三是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围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和自治区资金1950万元支持同心县、海原县和兴庆区通南村等13个重点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提升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能力,改善农村道路条件和村容村貌水平,助力打造塞上乡村乐园。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有效发挥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效益。同时,紧盯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薄弱环节,指导基层围绕中央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为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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