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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拯救型”破产审判使困境企业 “涅槃重生” ——“企业破产联动机制”改革的吴忠实践与探索
发表时间:2022-04-28   来源:营商环境法规处     

近年来,吴忠市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发挥司法智慧,多措并举实现企业退出机制的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切实解决注销难、重组难的“卡脖子”问题。以牵头承办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个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为核心,全方位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

一、建立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吴忠中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吴忠市企业破产统一工作联动机制》,以“府院联动”的模式共同推动破产案件的有效审理,为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在审理宁夏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过程中,改变传统的破产审判模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通过“拯救

型”的破产审判新模式,使破产企业获得新生。在破产程序中,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依照吴忠中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吴忠市企业破产统一工作联动机制》中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就破产案件中涉及的土地、税务、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由国土、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司法程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人民法院主导,破产管理人负责处理破产具体事务,破产企业负责生产经营的破产案件一体化处理模式。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防范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成功实现“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的零震荡破产审判综合效益。在审理吴忠市住建局与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合同确认纠纷中,当了解到恒丰纺织公司作为利通区引进的规模最大的招商引资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产品不能出口,经营陷入困顿,为解决生产资金私自出售了政府提供给企业的100多套公租房情况后,承办人多次召开联席会,在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反复调整解决方案,妥善解决了纠纷,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二、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主动落实破产财税政策,中院与吴忠市审批局、财政局、工信局联合制定《破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僵尸企业”出清步伐明显加快。面对疫情考验,发挥网络优势,依托智慧法院,运用线上方式、远程庭审等“不见面”、“无接触”方式审理案件,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平稳开展。在审理利通区左营村诉吴忠本地知名餐饮企业某某饭店租赁合同纠纷,通过引进外地企业、部分经营权转让、第三方替代履行的方式“腾笼换鸟”,不仅顺利化解了企业危机,也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三、创新租赁式的破产审判模式。破产审理,不能一味强调“破”,要有“破”有“立”,两者有机统一,要将破产当做招商工作来抓。依托全国法院破产企业重整平台,发布破产企业的财产信息及品牌信息,同时,充分发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资源优势,按照边破边立的审理思路,积极为破产企业招募优质投资人。通过租赁式及托管式的破产审判模式,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由破产管理人与战略投资人签订租赁协议,将破产企业财产交由战略投资人租赁使用,既有效避免了破产企业生产设备因破产长期停产歇业,大幅度贬值的常态,也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整体再就业,实现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与投资人受让企业的无缝衔接,虽然宁夏德富盛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将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合法退市,但是“德富胜粮油”的品牌将会通过战略投资人的接盘得到保留和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司法举措的创新和涉企案件的妥善化解,彰显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使命和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供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担当和智慧。(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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