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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采用“三个举措” 加强招投标领域诚信建设
发表时间:2023-12-28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三个举措,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是畅通平台连接渠道。加大信息手段在招投标领域的运用,强化沟通协作,倒排对接工期,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推进举措,实现招投标领域信用平台互联互通。

二是严格联合惩戒程序。严格执行区厅的工作部署,加大对招投标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查询和惩戒,注重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落实联合惩戒要求。截至目前已对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两家投标企业、14名评委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已累计罚款109390元,对相应企业作出禁止1年内参加贺兰县投标资格。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通过规范招投标工作,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时,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大力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将其及时推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科学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

下一步,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尊法守法、打造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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