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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率先开启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极简模式”
发表时间:2023-12-29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永宁县率先开启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将投资额400万元以下的适用于村庄简易审批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开启村庄项目审批“极简模式”。

永宁县制定了《永宁县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将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下放乡镇审批,可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法人实施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瘦身”提质。

永宁县还采取直接审批初步设计的方式,将原有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3个环节合并为审批初步设计1个环节,立项时间至少缩短80%;并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编制初步设计的,对中介机构资质不作要求。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文本后,仅文本编制服务费可节约近2万元,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同时,针对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除个别涉及法律法规明确的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外,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由乡镇政府征询主管部门意见后审核开工申请报告,加具同意开工的意见即可开工,自立项到施工可再节约至少20个工作日。

截至目前,永宁县望洪镇、闽宁镇、杨和镇、李俊镇、杨和镇、胜利乡已顺利开展村庄项目简易审批,批复完成了17个村庄建设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各乡镇做好对接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细化配套措施,以流程优化、内容简化、时限缩减为目标,推动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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