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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07-23   来源:     

为推进我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7月21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施行。

该《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适用范围和规模标准、服务运行保障、操作流程规范、违法线索移交等内容。《办法》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及设施标准(试行)》《自治区建设项目交易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形成了远程异地评标制度体系,有力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

今年以来,我区在大力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同时,全方位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促进区市两级交易平台完善音频通话、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桌面监控和专家签名认证等设施设备。并与福建、陕西、甘肃等省签订了工程建设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加快省域间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共用。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狠抓《办法》落实落地落细,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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