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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0865 发文时间 2020-12-15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宁夏瑞威尔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宁夏瑞威尔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宁夏瑞威尔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宁发改审发〔2016〕207号),已并网发电(吴供电调发〔2018〕130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该项目电价标准由我区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该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

按照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后,补贴电价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上述电价自该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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