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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节能减碳项目建设
发表时间:2021-10-13   来源:     

经过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1261号),安排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11460万元,支持灵武市、贺兰县、平罗县、大武口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基地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碳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抢抓机遇,准确把握中央资金投向,谋划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通过项目实施,将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设施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发挥好投资效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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