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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2-00374 发文时间 2022-10-08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的请示》(宁铁函〔2022〕1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并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地方铁路网结构,改善宁东铁路运输条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打通对外运输通道,加强“公转铁”政策落实,更好满足我区对铁路运量的需求,同意建设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项目。(项目代码:2209-640100-18-02-456968)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对宁东铁路244.4公里正线及支线铁路、古窑子站等27座车站进行电气化和电力贯通线建设,架设511条公里接触网,新建10KV电力贯通线148公里,建设鸳鸯湖等4座牵引变电所、供电车间(与接触网工区合设)2处、电力机务段1处,新建古窑子基地生产调度指挥中心1座,对沿线不符合电气化要求的铁路线路、车站及通信、信号设备进行改造。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铁路等级:地铁Ⅰ级、工企Ⅰ级

(二)正线数目:单线、部分双线

(三)限制坡度:6‰、6/12‰,局部12‰

(四)最小曲线半径:400米

(五)牵引种类:电力

(六)机车类型:HXD系列

(七)牵引质量:5000t

(八)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九)到发线有效长:850米、部分1050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4.865亿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开工之日起,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宁国土资预审字〔2013〕61号)、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7-20号、宁建选字第292号、选字第吴规利选201403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及电力贯通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4〕72号)、自然资源厅《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函》。

六、请你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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