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4-00034 | 发文时间 | 2024-01-19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俄罗斯与T-S-K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氯化胆碱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伊投函〔2024〕001号)收悉。经研究,备案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对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俄罗斯与T-S-K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氯化胆碱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三、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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