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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4-00142 发文时间 2024-04-0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关于申请审批<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论证。根据审查意见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地区审发〔2023〕17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311-640106-15-04-298668)。

二、项目依托自治区电子服务外网和电子云平台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同意初步设计阶段提出通过优化整合,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数据管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集成对接服务和信息共享开放建设内容,调整为数据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系统(原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集成改造4部分。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业务应用和风险预警专线网络覆盖区、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业务系统用户覆盖全区所有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工作人员。

四、项目主要建设任务

(一)数据体系建设。数据管理规范主要任务是编制地质灾害数据管理规范、气象数据管理规范、风险评估数据管理规范、预警信息数据管理规范、数据交换管理规范;应用支撑平台主要任务是采购数据中台、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级桌面软件和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级大数据分析软件;数据库主要任务是对空间、地灾、雨量、模型、过程、产品、发布等数据进行实体设计,搭建原始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基础数据库、核心数据库、预警数据库及可视化支撑库;采取预留接口方式,实现横向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和纵向与国家、五市及各县(市、区)间的地质灾害数据信息共享。

(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区-市-县”三级预警模型,气象数据解析与管理,搭建一体化节点管理和运维监控模块,建设模型仓库和应用功能仓库,搭建区、市、县预警成果发布及综合预警成果模块,实现一体化综合预警成果发布、实时预警管理。

(三)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现有监测预警体系,开发物联网接入、AI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点管理、设备管理、预警分析、预警响应、综合展示、实施管理、智能分析、施工管理、运维管理等功能应用。

(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系统(原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集成改造建设。基于原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在国产化适配环境下,统筹整合利用资源,升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管理子系统、地质灾害运维管理子系统,开展综合门户可视化集成改造,建设APP应用一体化集成平台,开发微信小程序。

五、项目总体结构

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打通业务数据壁垒,加快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换进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安全。具体架构如下:

(一)总体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业务应用层和用户层。其中,基础设施层主要由通信网络、物联网设备和配套软件构成,为系统基本运行、数据共享提供物理和软件环境;数据资源层主要由商品化地理信息相关软件、数据中台及数据管理规范构成,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持;业务应用层主要由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系统(原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构成,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工作提供信息化功能支撑,通过各类计算分析形成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为政府部门和公众服务提供辅助决策;用户层包括自治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人员、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和社会公众,通过系统前端提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基础信息服务,实现信息闭环。

(二)数据架构:基于风险预警、自动化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价专题库建设,通过数据管理、交换共享规范,统筹基础地理信息、相关部门和业务专题数据资产,为各应用系统提供统一数据接口服务。

(三)网络架构:外联区通过出口交换机与互联网连接,通过流量清洗、防火墙等手段进行边缘防护;核心区部署应用防火墙,确保自治区政务云(信创)内部网络安全;国密核心区部署国密相关设施设备,部署独立防火墙、堡垒机和安全网关,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安全管理区提供集成的安全管理工具,用于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检查;信创云公共平台通过虚拟防火墙、应用防火墙等手段,进行云服务环境统一的数据安全和网络防护保障。

(四)技术架构:围绕宁夏地质灾害防治具体业务工作需求,在已有基础上搭建三级用户基础业务平台,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业务功能点,形成各业务功能闭环化管理。

六、项目概算投资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42万元,其它费用192.23万元,预备费65.7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国家增发国债资金234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安排配套资金26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2024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工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

八、建设管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实施,不涉及硬件采购。系统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70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要求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有关程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四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可靠的要求,采用基于国产化自主可控的架构开发部署应用系统软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规定,将形成的信息资源目录纳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国产密码应用情况、软硬件产品安全可靠情况、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将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项目要加大建设力度,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增发国债资金应于2024年底前使用完毕。


附件:宁夏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区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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