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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915 发文时间 2015-04-01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宁政办函〔2014〕54号)要求,我委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了201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宁夏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以完善服务为宗旨,以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为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范围的广泛性、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公开的及时有效性上下功夫,高起点、多层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5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我委政府信息385条、工作动态492条、图片新闻54条、视频新闻83条、廉政建设信息98条,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在门户网站设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能源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而又复杂的系统性工作。 2014年,我委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简单追求数量,而对需求意向、公开效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不够;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继续着力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监督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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