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八五”普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28   来源:服务业处     

宁发改规发〔2023〕1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4号),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集聚区管理,我委制修订了《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委2023年第2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2.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