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宁发改综合函〔2015〕719号
〔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答复的函
姜文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扩建固原市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固原六盘山电厂于2011年建成投运,设计供热面积1078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固原市的城市集中供热问题。目前国家将火电项目的核准权限已经下放到自治区,但项目必须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确定的年度建设规划指标内。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用电需求增速大幅回落, 2015年上半年我区发电量同比下降3.1%,火电发电量更是下降8.24%。考虑到我区用电需求增速放缓,已经纳入国家规划开展前期工作的火电电源项目较多,建成后全区电力供应相对富余,国家能源局未安排我区2015年新增火电规模,后续几年也暂不考虑新增火电规模。
固原市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区,自治区高度重视固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中铝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我委也多次与国家能源局沟通,争取国家能够对中铝煤电铝一体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同时国家能源局也提出中铝煤电铝一体化项目35万千瓦机组不符合国家关于纯燃煤火电机组不得低于60万千瓦的产业政策问题。经与中铝宁夏公司沟通,企业初步考虑将自备电厂调整为六盘山热电2×35万千瓦扩建机组,在符合国家对热电机组30万千瓦级别的要求前提下,既能够作为电解铝自备电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也可兼顾固原市新增用热负荷需要。
目前,我委正在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争取国家支持,将项目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的规划中,同时协调中国铝业公司加快一期45万吨/年电解铝和2×350MW自备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工作,争取项目早日符合条件,核准开工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综合处 5012902
抄 送: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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