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杨文礼等代表:
你们提的《关于对灵武市城市矿产项目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是国家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循环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覆盖宁夏、内蒙、陕西、甘肃、青海等周边50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性再生资源资源化再生利用基地。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银川市、灵武市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9月,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财政部于2011年、2012年先后两次下达补助资金9000万元支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自治区高度重视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园区进行调研指导;自治区人大决定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承诺,“十二五”期间除灵武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外,不再申报其他基地。为推动示范基地快速健康发展,按时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在自治区及银川市的支持下,灵武市安排3.2亿元资金,平整场地8550亩,修建道路12公里,完成了水、电、天然气、通讯、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管委会制订了《关于加快发展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从技术研发、融资、节能环保等方面,采用现金奖励的方法,促进企业达产增效。截止2015年底,基地年可拆解报废汽车2.4万辆,电子废弃物处理90万台,回收废旧资源208万吨,再生利用108万吨,全年实现工业产值70.2亿元,示范基地重点企业兴捷、达源、瑞银、合鑫、地利、美力晶、合鑫金属等9家企业的14个项目已建成。资源回收体系暨西北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基地周边500公里范围内完成网络回收点168个、分拣中心9个、货场73个,3条铁路专线已于2015年10月29日成功接入大古铁路主线,示范基地物流配套项目陆港物流中心成功加入了全国铁路营运网。园区不仅形成了“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还带动了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由于我区现有财力水平有限,目前各级财政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支持,主要依靠中央专项资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部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的通知》要求,督促灵武市发改局、财政局、示范区管委会做好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争取顺利通过国家终期验收,按核定清算额获得剩余补助资金,全力支持示范基地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综合处5012902
抄送: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建议提案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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