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宁发改综合函〔2016〕866号
〔公开〕
杨茂红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灵武至宁东轻轨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东至灵武开通旅客列车项目建设将为宁东基地内各工矿企业职工通勤提供安全性高、费用较低、舒适便捷的可替代公路运输的交通方式,对满足宁东地区、尤其是宁东新城与各工矿企业、政府部门间的客运需求,同时对完善宁东新城基础设施,促进宁东新城建设,带动宁东基地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宁东至灵武开通旅客列车项目已于2015年6月15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目前,我委督促宁东铁路公司已完成前置性文件编制、机车车辆选型、初步设计内部评审等工作,项目基本具备招标条件。
但是,根据设计单位分析预测,该项目运营后前18年将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年度最高亏损6700万元,累计亏损额度达74459万元。由于亏损额度大,而且没有具体明确的运营亏损补贴政策,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宁东铁路公司还未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宁东铁路公司尽快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综合处5012902
抄送: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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