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医院的前身为海原县人民医院,位于海原县新区,2008年按照二级医院标准批准立项建设,总建筑面积2507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项目总投资9247万元。2010年建成后,因海原县城搬迁问题闲置。为盘活国有资产,2011年12月自治区人民医院与海原县政府合作,正式托管组建宁南医院,协议托管期限为40年。托管后,自治区财政、自治区人民医院先后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改造医院基础附属设施、购置医疗设备。医院现拥有先进医疗设备513台件,开设临床医技科室33个,业务辐射周边7个县(区),服务半径150公里。自治区人民医院按每年轮流选派的方式,长年配备医务人员300余人。宁南医院组建运行三年来,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多项惠民利民措施,得到了自治区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山区群众普遍赞誉。但随着改革推进,医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逐渐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引起了自治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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