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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绿色发展 加快绿色经济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政协357号)
发表时间:2017-08-18   来源:综合处     

A〕                                                       宁发改综合函〔2017〕898号

公开


马中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持绿色发展快绿色经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目标,以推进绿色发展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和“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为我区大力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的实效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着力强化政策引导,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绿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着力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按照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将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纳入全区效能目标考核并提高比重,压实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

(二)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打造煤炭、新型煤化工、冶金等高效循环生态产业链,建成神华宁煤400万吨煤炭间接液化、宝丰集团焦炉尾气制甲醇、烯烃等一批新型煤化工循环经济项目。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成了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开展了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形成了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的绿色发展模式。

(三)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以来,全区淘汰燃煤锅炉1459台,实施“煤改气”项目36个,建成吴忠、中卫、大武口、平罗热电联产及大唐大坝余热利用等5个集中供热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775万平方米。实施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治理项目386个,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2台1005万千瓦。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6万辆,积极推动绿色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70%以上。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分别下降2.8%、2.1%。

(四)积极推进水污染综防综治。通过控源截污和末端治理,黄河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建和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32个,开工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12个,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九小企业”46家,封堵工业企业直接入黄排污口7个。开展葫芦河、渝河、茹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银川市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等7条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整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16年,黄河宁夏段Ⅲ类良好水质以上断面比例达到100%,Ⅱ类优水质断面占到66.7%,较上年提高16.7%。1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73.3%,高于国家考核目标6.6%。

(五)继续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结合自治区列为国家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省(区)的机遇,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为目标,先期完成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森林、湿地、饮用水源地五条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重要区域实行严格的红线管控制度。强化问责考核,将生态环境列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加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全区荒漠化面积由2009年的4348万亩减少到2015年的4183万亩,沙化面积由1743万亩减少到1686万亩,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沙漠化逆转的省区。全区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由禁牧前的35%提高到现在的52%,全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13.3%,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六)严格控制节能减排目标。成立了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降耗与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年度能耗、二氧化碳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下降目标以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下达给各市人民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市、县对节能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建立了区、市、县节能目标三级管理体系。同时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七)大力强化资金保障。“十三五”以来,自治区累计安排近20亿元环保专项资金,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整治和农村污水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完善等项目建设。2016年自治区专门追加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自治区还通过建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加强银政银企合作、探索应用PPP模式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拓宽污染治理资金渠道。储备“十三五”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913个,计划投资378亿元。“十三五”以来,开展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的整治,累计完成生态建设投资43.6亿元。

二、推进绿色发展面临的困难

虽然我区绿色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环境承载能力依然较低,生态脆弱的瓶颈依然存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用水与农业用水矛盾突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和质量改善任务繁重。特别是随着西电东送电源点和煤化工项目的建成投产,全区能源消费量的刚性需求将大幅增加,给全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带来巨大压力。

三、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打造黄河生态绿色经济带。

一是编制出台我区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黄河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依托,根据资源环境状况,科学规划沿黄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优化沿黄地区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为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城融合、人水和谐的沿黄生态经济带提供科学指导。二是大力推动沿黄地区产业资源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沿黄地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中央资金支持带动,提高园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幅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三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环保产业,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出台财税、投资、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创新支持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节能环保企业在我区落地生根。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依托灵武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打造再生资源和再制造产业集群。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大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通过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等方式,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建立绿色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绿色低碳出行提供条件。

(二)着力构筑西部绿色生态屏障。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将贺兰山、六盘山、罗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中北部防沙治沙区域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进行勘界定标。建立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分区分类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活动全部退出,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展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中部荒漠草原防沙治沙区、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三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四大生态功能区、十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建设任务,筑牢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三)铁腕整治环境污染。

一是严把环保准入关。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把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要求转化为区域开发和保护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行业发展,源头减少污染产生。推动工业布局优化调整,利用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倒逼城区工业出城入园,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完成银川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等工业基地搬迁改造,为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腾出空间。二是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提标改造;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多元化处理模式,鼓励采用焚烧发电模式处理,加快推进吴忠市、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到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并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大力推进城市清洁供热,逐步形成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为辅的供热大格局,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区域,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新型清洁供热技术,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解决冬季雾霾污染问题。三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深入推进银川市、吴忠市低碳城市试点,支持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启动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积极推进各市申报适应气候变化试点,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四)系统建立生态文明绿色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配套制度。以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为引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耕地保护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面实施。二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尽快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两个配套体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目标评价考核力度。通过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指标综合评价各市绿色发展指数,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五市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试点推行市、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在全区全面推开,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根据国家改革进度,逐步建立我区用能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制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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