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党组〔2019〕17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单位)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分工任务落实工作。
附件: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此页无正文)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59号)安排部署,我委及驻委纪检监察组2019年度无牵头任务,参加完成的任务共31项,结合我委实际和各处室职能,对31项参加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和时限,现将我委及驻委纪检监察组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扎实抓好中心组学习,分专题深入学习研讨,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坚王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今年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把这一总体要求贯穿和体现到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 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3.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 坚 王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 机关党委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4.加大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自治区任务分工第4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 坚 王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 机关党委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二、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5.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治区任务分工第5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政府办公厅、党委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单旭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 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6.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巡视巡察,切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宁夏落地落实。(自治区任务分工第6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单旭峰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7.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精神和文件,统筹制定计划,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时效性、科学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到推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自治区任务分工第7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政府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单旭峰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8.结合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注意考察党员、干部的政治表现,既要留意日常政治言行和一贯政治表现,也要掌握重大事件和紧要关头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对那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立场动摇,同党中央不保持一致的人,必须严肃处理。(自治区任务分工第8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 坚 王 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 机关党委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9.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0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生态环境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坚 王 凌 王君兰 郝留虎单旭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 产业处 环资处 机关党委、
地区处、法规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0.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1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精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2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2.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3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单旭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3.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4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坚王凌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 人事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4.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服务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5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扶贫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马坚王凌 王君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地区处 农经处环资处产业处驻
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5.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6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16.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自治区任务分工第18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7.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1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改革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8.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
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3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巡视办、司法厅、高级法院、检察院,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四、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
19.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4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0.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6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1.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用好问责利器,实施精准问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7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2.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不汲取教训,管不住嘴、管不住手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8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单旭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3.严肃查处借同学聚会、朋友聚会的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伙式“联络感情”、互相依附的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自治区任务分工第29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4.坚持抓早抓小抓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谈话比例,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0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5.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注意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对被问责处分的跟踪教育回访,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2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五、持续强化政治巡视,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
26.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开展3轮对32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完成对市县(区)巡视全覆盖。(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2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7.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6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参加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单旭峰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28.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继续紧盯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强化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自治区任务分工第37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巡视办,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六、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9.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作为重中之重,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既查清问题,也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自治区任务分工第42项)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自治区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厅、审计厅、高级法院、检察院),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本委责任领导:王凌 张晓兵 马宁旭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30.坚持一案一总结,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寻找深层次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寻找规律,推动各地各部门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自治区任务分工第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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