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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8年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31   来源:投资处     

 

宁发改投资〔2018〕57


西吉县、青铜峡市发展改革局:  

为解决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不足、保管利用条件较差等问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23号),现将切块下达我区的2018年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分解下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四制”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要管好用好中央投资,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不得贪大求洋、超标准装饰装修,严禁超标准安排办公用房,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

二、监管措施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建设实施,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是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承担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档案局承担严格落实中央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的属地监管责任。其中,自治区档案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加强项目建设质量、标准、进度的监督检查,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做好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档案局将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自本计划下达的次月起,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务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项目建成后,我区将全面完成20个县(区、市)综合档案馆新建工作,县级综合档案管理基础设施条件将全面改善。

附件:2018年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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