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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10   来源:环资处     

宁发改环资〔2018〕272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委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2018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交办会精神,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和<2018年度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8〕3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委牵头承担的污染治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是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抓手,自治区政府召开的2018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交办会上,将今年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向我委进行了交办,并定期督查考核。各牵头处室、各级发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承担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任务责任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各牵头处室对照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按自治区交办的时间节点完成承担的污染防治任务。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级政府下达的具体目标任务,制定细化方案,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配合,定期调度。各牵头处室要加强与各地发改部门的协调调度,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月25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环资处。

联系人:吕亚辉

联系电话:0951-5023585

邮 箱:nxfgwhzc@126.com

附件: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

部门

配合

部门

实施

单位

完成

时限

牵头

处室

责任单位

1*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污染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0183月底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重点企业,重点要加强银川都市圈2018年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控制煤炭消费需求,确保2018年除宁东基地外,其他五个地级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8年,全区原煤洗选率达到88%以上,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除宁东基地外,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底

环资处、能源产业发展处、能源行业管理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

持续推进集中供热供暖

加快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9月底实现向银川市区全面供热;中宁县加快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在化工、造纸、印染、制药等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建设以热定电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9

能源产业发展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3*

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

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使用集中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双替代”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国网电力公司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9月底

能源产业发展处、能源行业管理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4*

实施清洁煤替代工程

自治区发改委、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民用散煤质量地方标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9月底

能源行业管理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5*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关于我区天然气指标,足额保障煤改气、民用天然气用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以及替代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窑炉用气,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底

能源行业管理处、能源产业发展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6*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20座、充电桩超过600个。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能源产业发展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7*

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完成淘汰小火电任务

按照《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16855号),对于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要实施淘汰。根据自治区十三五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达自治区2018年淘汰小火电的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机组,向社会公布,并按期完成淘汰。环保部门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减淘汰的小火电机组排放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2018年底

能源产业发展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注:*号标记为自治区政府交办我委的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附件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

部门

实施单位

完成

时限

牵头

处室

责任

单位

1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和管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挂牌督办,责令其倒排工期,限期完成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月调度,定期在网站、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上公示工程进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6月底

环资处、地区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落实《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指导各市、县(区)将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依法设立的工业集聚区,严禁不符合生态立区战略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实施。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黄河干流、支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安监局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规划处、产业处、

农经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3

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制定节水治污技术示范推广方案,重点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炭矿井水综合利用,矿区的补充用水、园区及企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环资处、能源行业管理处、农经处、产业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4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全面梳理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促进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全区统一环保市场,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法规处

环资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5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进工业集聚区环境监测、污染防控、环保设施运营等第三方治理服务,实现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产业化。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自治区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环资处、投资处、

服务业发展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6

落实收费、税收政策。

根据成本核算、资源保护的原则,合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工业污水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其水处理价格、计量与付费方法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采用合同形式自行约定。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提供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银川海关、质监局、物价局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自治区物价局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注:*号标记为自治区政府交办我委的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附件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

部门

实施单位

完成

时限

牵头

处室

责任

单位

1*

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地区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自治区规划办、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产业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

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

禁止建设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淘汰类项目及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018年12月底

产业处、能源产业发展处、能源行业管理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注:*号标记为自治区政府交办我委的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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