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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领域投资计划执行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8-19   来源:社会处     

宁发改社会〔2018〕516号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今年以来,各部门和市、县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监管工作明显加强。但由于社会事业项目投资规模小、项目数量多、点多线长面广,从督导检查和项目调度情况看,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如2017年安排的金凤区、大武口区、平罗县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未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实施,擅自改变建设性质、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地点,致使项目至今未开工。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落实。如2017年安排的固原市原州区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西吉县党家岔震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由于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不落实,致使项目至今未开工。三是推进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迟缓。部分项目未按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监管也不到位,没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项目推进缓慢。2016年项目有6个投资完成率不到60%,2017年项目有33个投资完成率不到50%,2018年项目有62个尚未开工。四是部分项目未按照承诺和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投资或单位自筹资金。五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重大项目库信息填报基本信息不全,建设内容不准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等时序存在矛盾、资金到位情况填报不准,部分项目未开工却有完成投资,有的项目支付资金大于完成投资等。为加快社会领域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调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部门,市、县(市、区)对社会领域2017年、2018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的项目(见附件1)认真梳理核实,逐项查明未开工原因,按照自治区杨培君副主席7月31日主持召开的卫生计生、体育领域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督办会精神和我委7月10日协调会明确的要求,制定整改推进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具体要求和每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2017年未开工项目8月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未开工项目9月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全部建成投用。

二、对2016年、2017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进较慢的项目(见附件2),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实施进度,确保2019年除跨年度项目外全部建成投用。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调度工作。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密切与项目(法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住施工高峰期,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要针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调度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衔接沟通,准确填报、认真审核,每月7日前完成截止上月底调度信息推送,确保2016年以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基本信息、报送数据等规范准确。

请根据摸排核实的情况填写项目信息表,于8月20日前连同整改报告一并报送我委社会处。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委社会处联系。

附件:1.2017-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项目信息表(社会领域)

     2.2016年-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度缓慢项目信息表(社会领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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