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项目是稳定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抓手。为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十四五”项目库,谋划一批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我委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央投资方向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围绕农林水利、工业、服务业、社会卫生公共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及银川都市圈、“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研究制定了《“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请各地、各部门参考并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互动。“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谋划长远、干在当下,切实将项目谋划工作落实、落深、落细。要强化上下联动、纵横协同推进,齐心协力、凝心聚力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二)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充实“十四五”项目库。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实我区“十四五”项目库。各地、各部门谋划项目要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本地储备,并将项目“基本信息-审核辅助标识03”标记为“十四五”规划项目,实行统筹调度、滚动管理、持续推进。对未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我委将在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编制审核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时不予考虑,在编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计划时不予安排投资。
(三)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到“在建有项目、近期有开工、长远有谋划”。针对“十四五”规划项目库近期(2020年~2023年)部分条件成熟的项目,要靠前主动服务,加快办理各阶段审批手续,特别是对重大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督促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对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选址的统筹规划布局,提高资金和技术管理水平,降低项目风险隐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确保近期项目中2020-2021年每年开工项目数量不低于1/3。
(四)开展定期通报,重点倾斜支持。我委将对各地、各部门项目谋划情况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并在编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和项目前期费中优先支持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和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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