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运行〔2020〕408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局“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现就全区开展2020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我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20〕523号)有关要求,切实承担起地方电力安全职责。将电力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各方面,形成系统联动、高效运行的地方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不越位、不错位,切实厘清地方电力安全职责划分,明确有关内容,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做好统调电厂、电网运行等电力安全的监管工作。对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真空和薄弱环节(如孤网运行自备电厂及增量配电网项目),各地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补齐监管短板,协助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形成上下联动、互补高效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消除电力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要切实压实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生产自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形成企业自查为主、政府监管兜底、政企共同发力、及时发现和消除电力安全生产隐患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各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区域内孤网运行自备电厂和新增配电网项目的电力安全检查工作,按时向我委报送检查情况,并第一时间消缺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隐患。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
一是各地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指导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开展活动,及时向我委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附图片、视频、文字、简报等,争取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云上充分展示我区开展活动的风采和精神风貌。
二是大型央企驻宁电力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动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投稿和宣传活动,每个单位至少要在活动期间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云平台”投稿一篇,将电力安全文化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项内容,进一步增强安全文化和理念的培育。
三是请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我委将在完善宁夏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将活动开展的内容和质量作为地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检查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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