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09-28   来源:能源发展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姚汝路以北、原110国道以东、宁夏恒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3.建设单位: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项目总占地面积111440平方米,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10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焚烧发电部分采用2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采用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和1套旁路凝气器。总投资634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3%,其余资金企业自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用地预审文件,我委拟对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上报的《关于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核准的请示》进行核准,现向社会公示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我委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951-6038090

邮 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