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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第七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合作成果的函
发表时间:2021-06-30   来源:能源发展处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基地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拟定于2021819-22日在宁夏银川召开,本次大会主办单位为国家能源局阿拉伯国家联盟承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由我负责)活动由论坛和展览展示两部分构成论坛第七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展览展示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展

中阿能源合作大会是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能源领域的重要会议。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自2008成立以来,已经在中国三亚、中国银川、中国北京和苏丹首都喀土穆、埃及首都开罗、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成功举办过届,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受到了参会各方的一致好评。中阿在经贸领域的互补优势明显,能源合作是中阿经贸合作的重点与亮点。深化中阿能源领域合作有利于将阿拉伯国家的资源优势与中国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为发挥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平台优势,充分展现我区能源产业建设成就,进一步帮助能源企业提升知名度、影响力,拟于大会期间开展集中签约活动。请各单位梳理报送准备落地我区的能源领域投资项目成果,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成果类型

(一)中国阿盟能源合作成果。能源企业与阿盟国家企业正在推进和拟开展的项目合作意向、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同等。

(二)区内外能源企业合作成果。宁夏能源相关企业与区外企业正在推进和拟开展的项目合作意向、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同等。

(三)政企能源合作成果。宁夏能源相关企业与区内外政府正在推进和拟开展的项目合作意向、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同等。

二、标准要求

(一)所报成果应真实可行,随成果报送文件附相关印证材料;

(二)中阿能源合作成果应已充分与阿盟合作方达成共识,具备合作可能性与项目可行性;

(三)所报成果投资应不低于1亿元,并能够在2022年内开工建设;

(四)国内能源成果不包括新能源资源开发项目。

、报送时间

请将以上成果通过联系邮箱于202171217:00前报送至我委。

联系人:王银东 0951-6038090

联系邮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6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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