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机党〔2021〕768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发展改革委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发展改革委强化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发展改革委工作迈上新台阶,党组决定在全委开展2021年度“十大亮点工作”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2021年度开展的,在推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具有典型示范、引领借鉴作用的工作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
“十大亮点工作”评选活动自2021年12月初开始,月底前完成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标准
(一)具有重要性。在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实、重大项目谋划、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工作,以及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
(二)具有创新性。围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结合宁夏实际和发展改革委职责及处室职能开展的,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并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或委党组肯定和表扬的工作。
(三)具有影响力。对规范、宣传、提升我委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方面开展的,在国家、自治区层面和发改系统有一定辐射力、关注度和影响力,并具有推广借鉴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处室申报。各处室(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开展申报,填写申报表。
(二)提名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单位)申报的亮点工作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召开评审会,初步筛选形成候选名单。
(三)组织评选。各处室(单位)根据候选名单进行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
(四)结果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名单梳理汇总,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确定“十大亮点工作”名单。
(五)结果运用。“十大亮点工作”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年度评星定级、文明处室的加分项,同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参考依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度“十大亮点工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郁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马坚任副组长,各委领导和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统筹推进评选活动。
组长:李郁华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马坚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成员:王汉武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兵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郝留虎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刚 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自治区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冀晓翀 党组成员、副主任
肖彦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哲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瑞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向阳 二级巡视员
任可 二级巡视员
王治平 二级巡视员
邱新华 二级巡视员
杨彩霞 二级巡视员
张志翔 办公室主任
郁永恒 人事处处长
张鹏 综合处处长
马骏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天寿 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二)积极广泛参与。各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展示工作成绩、查找问题不足、提升能力水平的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三)认真填写申报。各处室(单位)要客观、如实申报,推荐理由详实充分,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及时将申报表提交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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