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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20   来源:交通发展处     
宁春运〔202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4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和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在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实现安全有序温馨出行。

二、准确把握2022年春运形势

经综合研判,2022年春运客流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全区旅客发送量420万人次,其中铁路66万人次,公路294万人次,民航60万人次。主要呈现三个特征:

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球疫情呈现大流行态势,变异毒株发展快速,加剧了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国内局部地区疫情起伏,特别是我区周边省区疫情防控形势正处于重要窗口期,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聚集性增加,外防输入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客流结构变化明显,受周边省区疫情影响,我区区内出行客流占比将上升,私家车出行量可能逆势增长,高铁、民航出行占比进一步提高,节前客流较分散,节后相对集中。三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客运企业前期受疫情影响较大,春运期间个别运输企业和业户容易产生“多拉快运”的冲动;春运期间出现低温雨雪和极端天气的概率较高,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健全协调机制

按照国家春运工作要求,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春运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市要参照自治区春运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建立相应机制。

各级春运机制要注重协调配合,密切研判辖区春运趋势变化,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在本地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具体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春运工作方案(或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要求,明晰疫情防控措施,厘清安全责任,并监督落实和实施。

(三)广泛动员部署

按照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跨领域、跨区域、全要素、全流程协同联动。各市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春运工作机制部署,及早动员部署,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工作。

四、毫不放松,坚决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四)引导组织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科学精准做好分区分类出行管理,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坚决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避开春运高峰期。各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鼓励周边游、近郊游,引导公众谨慎选择长途旅游,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景区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

(五)加强人员防护和站(场)防控

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铁路、公路、民航各运输方式要做到旅客全员检测体温,要求旅客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细化落实消毒措施,增加通风、消毒措施频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要求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六)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要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疫情规模等级,加强应急运力和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实战化演练和队伍培训,确保调度有力、处置得当。全力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七)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春运开始前,各地要组织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五、提前谋划,防范各类风险挑战

(八)扎实做好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加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严格执行民航冬春航季运行安全规定,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市春运协调机制要将本行业、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和治理情况于1月17日前报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有效应对恶劣天气

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确保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恶劣天气下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和车辆。

(十)做好道路疏堵保畅

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利用多种方式发布路况信息。继续执行高速公路严重拥堵上报制度,对于拥堵超过10公里并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的路段,要第一时间报告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治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春运高峰期原则上不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优化防疫检查站点设置,避免“因检制堵”。

六、科学组织,保障运力优化服务

(十一)加强运力保障

铁公航等客运企业要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保障,按规定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提高效率、降低密度。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线路输送能力,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公路要完善客运服务供给,优化班次和运力,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民航要充分利用国内航线资源,通过增加班次、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

(十二)着力优化运输衔接

加强铁公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积极开展空铁联运、预约巴士等联运服务,提升旅客出行满意度。

(十三)强化货物运输保障

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努力保障疫苗、煤炭、天然气、粮食、民生物资、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节假期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积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等服务。

(十四)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车站、机场等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退改签政策,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落实全国各地健康码互认互通。

七、注重细节,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十五)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旅客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十六)精心组织春运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媒体的联系沟通,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强春运安全出行信息服务,讲好春运感人故事。加强春运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春运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七)加强人文关怀

排查整改智能技术影响老年人出行问题,有条件的客运场站为老年人设置服务专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稳妥精准开展春运志愿服务。各级工会加强对春运一线职工的关心关怀,做好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

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十八)严格值守,强化报告

各级春运机制要在春运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春运“日报告”制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机场公司每天10:00前将上一日春运情况报送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数据报送国家部委及自治区政府。

(十九)做好春运总结

春运结束后,各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工作总结,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2年自治区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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