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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2022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农业农村项目后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9-13   来源:农村经济处     

根据《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2022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农业农村项目后评价的公告》,我委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从服务报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进度与质量保障、项目团队、有关业绩等方面对通过初选的3家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审,经听取汇报,现场质询和打分,宁夏沪尚智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成为本次项目后评价服务供应商。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51-6038103  

电子邮箱:nxfgwnjc@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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