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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六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9   来源:体制改革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宁发改体改〔2023〕68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宁东管委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了第六批18个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主要涉及设置准入障碍、违规增设准入条件、准入环节违规收费、限制共享电单车企业准入及违规收费、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等。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发改办体改﹝2023﹞7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问题的通报>(第1期)》上的批示要求,认真对照通报案例自查自纠,及时核查清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线索,将清理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处),切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联系人:马文亮    联系电话:8301987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发改办体改﹝2023﹞78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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