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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选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15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 提高能源要素配置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3〕29号),按照《自治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入围机构数量不超10家,确定入围的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关内容,事业单位依据编办核定的业务职能职责可以承担自治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咨询服务内容;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承担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规范的审核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专职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

(五)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节能报告编制、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碳核查等相关工作;

(六)具有良好从业信誉,无相关不良信用记录;

(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填写《自治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xfgwhzc@163.com。

联系人:谢添玺  0951-8301963  17395138720


附件:1.自治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申请报告

      2.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比选评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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