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期间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专项管理办法,按照程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研究提出了2023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服务业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上半年新增首次入规上限服务业企业(单位)、通过评估验收的自治区第三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以当面或署名来信的方式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实名且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对匿名方式提出意见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6038151、6038018
邮政地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1. 服务业建设项目名单
2.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3. 上半年新增首次入规上限服务业企业(单位)名单
4. 已通过评估验收的自治区第三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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