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等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厅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话:0951-6038149
邮箱:fgwjgtkc@126.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