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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短信通知服务项目采购比选邀请函
发表时间:2024-08-16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各供应商: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发改办〔2021〕615号)相关要求,拟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短信通知服务项目”比选,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短信通知服务项目

二、采购事项

向通过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类主体发送短信通知(详见附件1)。

三、资格要求

比选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所有提供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比选资格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四、响应要求

请供应商按照邀请函要求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并对采购需求明确事项做出具体响应。

五、比选评审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组,通过现场查阅履约能力、评估方案、报价情况等方面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按要求发布中选通知书。

六、文件资料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比选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字迹清晰、版面规范,不得有涂改等情况。比选资料应当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1时前将比选资料邮寄或派人送达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晓武    6891121   18695559165


附件:1.短信通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短信通知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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