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比选邀请函
发表时间:2024-09-09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各服务供应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发改办〔2021〕615号)相关要求和项目实际,确保安全改造升级过程有序进行和项目目标顺利实现,拟邀请不少于3家服务供应商参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比选,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二、采购事项

采购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级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在安全改造升级前提供项目设计方案,支撑后续安全改造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资格要求

参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所有提供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证明取消参加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响应要求

请供应商按照邀请函要求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并对采购需求事项做出具体响应。

注:详细采购要求见附件。

五、比选评审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组,通过现场查阅履约能力、评估响应内容、报价情况等方面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按要求发布中选通知书。

六、文件资料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见附件)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字迹清晰、版面规范,不得有涂改等情况。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请在评审前通过邮寄或者送达方式提交我委,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中涉及勘察、响应文件编制等费用由各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次设计咨询服务采购中各服务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是最终的设计方案,中标的服务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需求和安全改造升级项目预算资金等因素,修改、完善并编制最终的设计方案。

八、比选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一)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时

(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西侧会议室

(三)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联系人:戴应帆    电话:17395031093


附件:1.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 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需求

      2.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改造升 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评分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