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规发〔2024〕8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宁东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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