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经财〔2025〕467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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