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宁发改规发〔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10月18日印发,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即将到期。根据相关规定,我委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fgwjgtkc@126.com,截止日期为 2025年7月31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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