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规发〔2025〕3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宁发改规发〔2022〕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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