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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5-07-28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宁发改规发〔2025〕3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宁发改规发〔2022〕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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