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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我区公办高等职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13   来源:价格调控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25年8月29日,在银川市召开我区公办高等职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在银川宝什利德酒店一楼宴会六号厅(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438号,六盘山中学对面)召开听证会。

二、定价方案要点 

按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职业高校专业目录,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并参考我区公办普通本科和外省职业本科学费标准,拟定我区公办高等职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如下:

一是文史类、理工类、医学类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0.97%;二是艺术类学费标准参照我区现行公办普通本科艺术类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三是允许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10%,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10%,学费标准上浮不得叠加,上浮后生均学费标准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3.06%。

以上拟定生均学费标准符合国家提出的最高不得超过25%的比例规定。

三、成本监审方法及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宁夏卓众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 7月25日,对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2-2024年生均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进行实地监审。经审核,三年加权平均生均教育培养定价成本为29,276.92元/生·年。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名单

(一)听证人(3名)

刘  洊  公务员

高文雄  公务员

杨  娟  公务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13名)

李  蓉  学生

牛  凯  个体

付  霞  企业管理人员

卜秀娟  企业员工

买志文  企业管理人员

杨  乐  企业员工

张志鸿  自由职业

张海龙  企业管理人员

葛  蕾  自由职业

马  悦  自由职业

张小链  自由职业

苏  敏  自由职业

李  婷  学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7名)

王海鸥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张文亮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段东满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刘  宏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刘高鹏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高利娟  相关方

郭  亮  相关方

3.专家、学者、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5名)

马成旭  专家学者

马  莉  专家学者

哈霜莹  人大代表

薛程予  公务员

王新英  政协委员

(三)旁听人(3名)

李笑笑  企业员工

蔡玉红  企业员工

保  晶  企业员工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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