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供应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宁发改办〔2025〕401号)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比选选聘服务供应商编制《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事项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梳理总结“十四五”以来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区“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编制完成《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服务成果需包括文本、图件及说明。
三、项目时限
2026年3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起草说明。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相关咨询服务成果审定印发后结束。
四、经费预算
编制费预算金额:¥35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以内。
五、资格要求
参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证照在有效期内,三类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相应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但凡有一项虚假证明取消比选资格。
六、文件资料
(一)资料要求。各申报单位请参照附件(《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综合评比评分表)编写项目比选申报书(内附有关佐证材料)。项目申报书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要求字迹清晰、版面规范,不得有涂改,参评资料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限。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8:00前将项目比选申报书(含相关资料)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送达)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711室)。
七、比选评审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组对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参评单位,就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方案、报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项目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 0951-6038602
附件:《宁夏“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综合评比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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